垃圾屋
标准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(2002版)》(GB50180-93)要求,垃圾转运站应采用封闭式设施,力求垃圾存放和转运不外露。
根据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》垃圾转运站一般在居住区或城市的工业、市政用地中设置福州垃圾屋的设置数量和规模取决于收集车的类型、收集范围和垃圾转运量,并应符合下列要求:
2.用地面积不小于100m2;
3.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5m。
福州垃圾屋的设计标准要以安全、经济、适用、环保为要求,具有防雨、防渗、密闭防臭功能。
并在周边采取绿化措施,使之美观,净化空气。
尽量离住宅楼远些,要综合考虑整个小区,尽量设置在交通方便的地方;
3.54*0.95*2.5m,3.08*0.95*2.14m,2.95*1.12*2.74m,3.2*0.95*2.5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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